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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帮信罪”警钟长鸣,孝心何以触犯法律?
当生活的重担压得人喘不过气时,一份看似轻松、来钱快的“兼职”摆在面前,很多人都会被急切冲昏头脑,却不知这看似救命的捷径,实则是通往违法犯罪的深渊。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这样令人唏嘘的案例: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本是为了给年迈老母亲筹集救命医药费,在他人的利诱下,一时糊涂走上了违法道路。她凭借自己的4张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资金,本想赚点小钱缓解家庭困境,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然触碰法律红线,最终不仅没能解决家庭难题,反而身陷囹圄,付出了惨痛的法律代价。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上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4张银行卡接收多笔资金,并按上家要求将资金取出移交指定人员或转入其他账户,单向流入资金67万元,转出47万元,被公安机关冻结20万元,未获利。经查,李某名下银行卡涉及2起诈骗犯罪,涉案金额47万元。案发后,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转账、取现,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的情节,对李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刑罚。

法官提醒

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答: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李某的“为母治病”动机是否影响定罪量刑?

答:动机可以影响量刑,但不影响定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以“生活所迫”或“家庭困难”为由突破法律底线。 

但是,李某的犯罪动机确实值得同情。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以下从宽情节:

1. 犯罪动机——为给年迈母亲筹集医药费,主观恶性较小;
2. 认罪态度——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3. 个人情况——年过六旬,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最终,李某被依法从轻处罚,但仍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问:这个案件给我们什么警示?

答:“卖卡”“借卡”“跑分”绝不是轻松赚钱的门路,而是犯罪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很多“帮信罪”的涉案人员并非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而是被“高薪兼职”“轻松赚钱”等话术诱惑的普通人——学生、家庭主妇、老年人、无业人员等。 

防范要点: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

警惕“只需转账就能赚钱”的兼职信息;

遇到经济困难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因一时糊涂断送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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