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苗伟主持会议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最高检部署要求,锚定目标、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体系,更好发挥检察管理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保障高质效检察办案,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
会议指出,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是最高检时隔五年再次召开的案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也是最高检成立案管办、推进案件集中管理15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系统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案件管理工作各项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准加强案件管理基本要求,锚定最高检部署重点任务,夯实案件管理发展根基,持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业务管理是“总牵引”、案件管理是“主载体”、质量管理是“压舱石”。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把准定位。精准把握案件管理工作“六项基本要求”,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案件管理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管理职责定位,一体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抓手。
要锚定任务、一体推进。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凝聚共识,形成管理合力,正确处理“四对辩证关系”,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代替。
要加强制度执行,构建科学管理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抓好全流程案件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检察听证等系列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化我省“三个管理”规范指引、融合监管等制度机制成果的应用,持续完善细化管理规范,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行稳致远。
要注重成果转化、打造品牌。一手抓典型案事例培育,一手抓理论与实务研究,系统总结、提炼具有吉林特色的检察管理理论、实践和机制等做法,持续擦亮“数据蓝海、中枢案管”等检察管理品牌。
要建强队伍、提质增效。立足新时期检察管理工作需要,以具备政策把握、法律适用、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程序监管、质量评查等“六种能力”为标准选人用人,选优配强案件管理人员,持续用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优化数智案管系统、协同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切实推动案管工作不断提质量、增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