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一张欠条,两难困境
寒冬腊月,年关将至。老李攥着那张皱巴巴的欠条,佝偻着身子站在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的大门口,眉头紧锁。欠条上“现欠我等13人工资220170元”的字迹旁,是一个鲜红的指印。和他一样焦急的,还有另外12位工友。他们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从夏到冬,工程结束了,工资却没了着落。
“法官,我们这点血汗钱,还能要回来吗?”1月,老李和工友们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集体走进了法院的大门。导诉法官接待了他们,看着那一张张写满风霜与期盼的脸,耐心地指导他们填写了起诉材料。13份起诉状,诉说着同一个诉求:支付劳动报酬。
破局:“解剖麻雀”的示范诉讼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审阅卷宗后发现,这13起案件虽然原告不同、欠薪数额不等,但被告相同,事实与争议焦点高度一致——都是原告为被告公司提供了劳务,但被告未按约支付报酬。证据方面,工友们手里只有简单的欠条,缺乏完整的合同、考勤等证据。如果按常规流程,13个案件分别立案、分别开庭、分别判决,不仅耗时费力,增加当事人诉累,也可能因个案细节差异导致裁判尺度不一。
“能不能找到一个既快又好、还能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办案法官思考着。他想到了近年来法院在处理群体性纠纷中积极探索的“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所谓“示范诉讼”,就是从具有共通事实或法律问题的系列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多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形成裁判或调解方案,其处理结果对同类案件具有参照效力。这好比“解剖一只麻雀”,看清结构,从而高效处理同类问题。
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决定启动该机制。办案法官迅速行动:首先,与13名原告逐一沟通,详细核实每个人的工作起止时间、工种、约定工资标准、已付和欠付金额,固定基本事实。同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工程分包公司的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王某。
第一次约谈王某并不顺利。王某大倒苦水,称其公司也是“受害者”,项目分包方工程款迟迟未结清,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实在无力支付。“我不是不想给,是真没钱。”王某两手一摊。
攻坚: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拉锯战
“王某,干工程的困难我们理解,但劳动者的工资是用来养家糊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笔钱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办案法官恳切地说,“用人单位对所招用工人的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法理先行,法官向王某阐明了拖欠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甚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紧接着,情理跟进。法官把老李等几位原告代表请到综治中心的调解室,让他们当面讲述家里的困难。听着法官诚恳的诉说,看着老李他们粗糙的双手和殷切的眼神,分包公司负责人和王某的态度有所松动。
办案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示范调解+定期履行”的方案:选取欠薪事实清晰、工资数额较大的老李案作为“示范案件”,先行开庭并在庭上进行了调解。分包公司愿意就工资数额先向王某打款,王某承诺将该笔款项仅用于履行本案调解协议。原告、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被告将劳务工资于调解生效次日一次性付清,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老李和工友们商议后,大家都表示认可。最终,在老李的示范案件调解协议签署后,办案法官立即将其作为模板,逐一对其他12人的案件进行“批量调解”。基于共通的事实和已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后续调解工作进展顺利。仅用两天时间,13份民事调解书全部制作并送达完毕。
协议签订后,案件办理并未“一调了之”。办案法官持续跟进履行情况。次日的综治中心里暖意融融,法官和被告公司财务人员核对身份、办理手续,看着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工资款,工友们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回响:机制创新背后的为民初心
这起系列纠纷的圆满解决,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生动缩影。
年关,是工人工资结算的高峰期,也是此类纠纷的易发期。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畅通工人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灵活运用诉前调解、示范诉讼、支付令、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工人的“薪愁”问题。
窗外,寒风依旧,但领到劳务费的13位工人心里,已是暖流涌动。他们怀揣着辛苦挣来的报酬,踏上了返乡过年的路,脚步轻快而坚定。而对于法院人来说,守护这份“踏实”与“安心”,就是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坚守的意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