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干警李闻隆走进长春净月外国语实验学校,为中小学部师生带来了“知欺凌、辨边界、护成长”防范学生欺凌专题法治课。
不同于传统普法宣讲的照本宣科,此次课程直击学生日常交往中的真实疑问:起外号算不算欺凌?同学间推搡是否需要报告老师?以通俗视角,用法律标尺厘清校园交往边界。
“概念泛化,是防欺凌教育容易陷入的隐形误区。”宣讲中,李闻隆引入四分法,区分普通矛盾、欺凌苗头、偶发纠纷与法定欺凌,引导同学们辨析:平等的课间嬉闹不等于欺凌,反复、恶意、恃强凌弱的持续侵害,才触碰法律红线。不少学生课后表示,过去误以为只要动手就是欺凌,听完课程才读懂欺凌认定的核心要素。
课程逐一解读肢体、语言、社交孤立、财物侵害、网络欺凌五类欺凌形式。法官重点提醒,初中阶段隐性社交冷欺凌危害突出,刻意孤立、排挤他人可造成精神损害;线上P图恶搞、群聊辱骂、泄露隐私等网络欺凌,与线下欺凌同等对待,聊天记录、截图都是维权证据。
法官结合本地真实案例,拆解欺凌行为的多重代价:拘留罚款的直接后果、名誉受损的附加影响,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课堂清晰划分责任年龄梯度,明确已满14周岁实施欺凌,可能受到治安处罚;监护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还传授了实用的避险方法:面对危险,要保持冷静,巧妙拖延、伺机呼救,拒绝以暴制暴,也不选择沉默忍受。遭遇侵害时,可先稳住对方寻找脱身机会,离开封闭场所后,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及12355全国青少年公益服务热线。同时,号召现场同学守住“三不三要”准则: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漠附和的看客;主动求助、友善待人、敢于发声。旁观者的及时制止,往往能更早阻断欺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