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在审查一起再审申请案件过程中,通过细致判后答疑、精准释法明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再审申请,以柔性司法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有效减少了程序空转。
某保险公司与安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安某不服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件进入再审审查阶段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安某取得联系,当面倾听其诉求,找准争议的核心症结。
针对安某对原审送达程序、缺席审理适用条件、裁判文书法律效力等方面的疑问,办案人员没有直接生硬地引用法律条文,而是结合案件卷宗中的送达凭证、审理流程记录,逐条对应相关法律规定向其细致释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梳理案件完整审理脉络,清晰说明原审审理程序的合法性与裁判背后的事实依据,一步步消除了当事人对审判程序的误解。
在法院充分释法明理、居中协调推动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安某在充分理解案件审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后,认可原审裁判结果,主动向法院提交撤回再审申请的书面材料,这起涉保险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