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一座山脚下的大院里,砌上了一堵崭新的院墙,两家人延续了十余年邻里恩怨的“心墙”随之破除。
邻里结怨:一堵老墙引出十余年纠葛
赵大娘与刘某系东西院邻居,赵大娘建房在先,刘某后续建房时为方便施工与节约成本,依托赵大娘家院墙搭建自家院墙。起初,双方邻里和睦,但随着时间推移,刘某房屋出现下沉,导致修建的院墙出现了明显的倾斜和渗水。为了防止倒塌,赵大娘只能用数根树干支撑院墙,原本融洽的邻里关系逐渐出现裂痕。双方从恶语相向到互相刁难,一方向对方院里抛洒垃圾,另一方就用砂石堵住对方大门,甚至大打出手,双方矛盾叠加越积越深、互不相让。虽经村委会、镇政府及信访部门调和,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此事。最终,赵大娘走进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巧解纠纷:活用 “靠山五和” 化解邻里隔阂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认真梳理研判案件脉络,按照 “靠山五和” 调解法即心和(用心破除隔阂)、理和(用理厘清是非)、法和(判定有法可依)、利和(争取互利共赢)、人和(实现事了人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现场勘查 + 巡回审判。法官实地测量,就地办案,找准矛盾根源。释法明理 + 温情感化。释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同时强调邻里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借用典故 + 权衡利弊。引用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典故引导双方各让一步,同时也明确指出判决后各方可能出现的利害结果。
经过法官数月的努力,协议在六次修改完善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共识:由刘某出资重新建墙、法院划定双方边界、赵大娘提供场地和通行便利。矛盾暂时化解,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已经入秋,故各方约定第二年再行建墙。
跟进履约:化身 “现场监理” 破解履行难题
第二年开春,就在法官认为案件应该顺利了结时,双方又因为边界四至、建墙材料、钩机入场等细节发生分歧,为了避免已经达成的协议无法履行,法官又变身 “现场监理”,一边丈量边界数据,一边监督工程进度;一会疏导人员机械,一会安抚双方情绪。当站在完工后的院墙边时,回顾案件调解和执行的一路坎坷波折,法官不禁感慨,两家的新墙终于建起来了,双方心里的 “墙” 也拆了,法官为民司法的脚步更坚定了。
伊通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