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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积怨一朝解 法理温情绘就乡村治理同心圆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村委会起诉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既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法结”,又修复了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信任链”。

案情回溯:土地的“权属之争”

这起纠纷的导火索,是村里一块“小片荒”。村委会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集体土地台账,认为村民张某常年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严重侵犯了集体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耕地。

面对村委会的诉求,张某满腹委屈,他表示,之所以一直耕种这块土地,是因为早年村干部答应为他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但承诺迟迟没有落地,自己才继续耕种土地,双方各执一词。一纸判决虽能在法律层面分清是非,却容易加深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积怨,为后续乡村治理埋下隐患。

调解现场:从“对抗”到“对话”的破冰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深入田间地头,向老村干部、周边邻居了解情况。经实地调查,法官发现这起案件并非简单的侵权,背后夹杂着过去村集体土地调整的历史遗留问题。张某虽无法律依据继续占地,但其耕种多年,对土地投入了大量心血和成本;村委会虽有权收回土地,但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困难和出于对邻里关系的维护,也有商榷余地。

在调解现场,法官和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向张某释法明理,明确指出无论历史原因如何,都不能成为其抗辩的合法理由,无权占有集体土地需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倾听村委会的诉求,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张某的实际困难,同时强调集体利益与村民利益的平衡。

圆满结局:当场给付+承诺履约实现“双赢”

经过多轮沟通,僵局终于被打破。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法律误区,当场向村委会支付了相关费用,并郑重承诺明年起将按时正常缴纳费用。更令人欣慰的是,村委会表示明年的地还让张某种。至此,这场跨越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努力下,以“被告履约+原告让步”的方式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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