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布海镇十三家子村,陈某驾驶农机倒车时不慎将胡某种植的玉米地破坏,胡某将陈某诉至法院。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此案件涉及邻里纠纷,如果按照常规程序通知双方开庭,再调解、再判决,简单的事情就变得复杂。
为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和谐邻里关系,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前往案涉玉米地查看情况,详细了解玉米被破坏的程度,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和不满。由于前期双方曾就此事商量过,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调解过程中双方仍各说各理、互不退让。
“法官,这回你来看看,这么一片都压倒了,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
“不是那样,那还能哪样啊,不就是几根苞米吗!”
“好了好了,大家都冷静冷静,咱们来地里就是为了解决矛盾的。”
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稳定情绪、换位思考,并亲自到地里查看,清点被损坏玉米苗的数量。同时,告知双方,如对损失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需要司法鉴定,这将大大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会延长案件办案周期。承办法官随即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利弊,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陈某当场给付胡某赔偿款7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谢谢法官,这么老远还给你们折腾来了。”
“有矛盾就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苞米地里的纠纷,咱就在苞米地里解决。”
这起案件只是布海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田间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法庭干警始终坚信,公正司法的答案,不只藏在厚厚的卷宗当中,更藏在纠纷现场的一草一木之间。司法为民,就是为了化解群众的一桩纠纷,愿意穿行在田间地头、屯里小路,脚踏实地地走到群众身边,查清事实真相,用脚下的泥土,赢来群众心中的信服。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