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迁的措施,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从而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经长春市某公证处查证,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因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申请人向长春市某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经长春市某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确定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本金及其利息1056余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新区法院立刻依法对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其公司财产情况进行梳理。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共识,申请人请求对被执行人其公司的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法官多次责令其履行义务或自行搬离涉案房产,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不配合法院腾迁工作。
为推进执行进程,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执行局的干警在实地勘查后,张贴院长签发的腾迁公告并制定详细的强制执行预案,经周密部署,于4月20日开展强制腾迁行动。
行动当日,随着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整装出发。此次行动由执行局副局长任总指挥,共计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30人、警车6台,按预案奔赴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全体干警按照法定程序,在12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公证下,全程录音录像依法强制开启涉案房产门锁。开锁过程由专业开锁公司规范操作,确保财产安全和程序规范。进入楼内后,执行干警与公证人员共同对屋内物品进行了仔细清点,将整栋楼内的物品分类打包共计32类84包,同时进行登记造册、记录询问笔录,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将物品交由申请人保管,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与规范。经有序清点后,历经6个半小时成功腾迁该涉案房屋。
此次行动是本案执行的重要一环,旨在查明房产现状、固定财产信息,为下一步的司法评估、网络拍卖奠定基础。涉案房产在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后,将依法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清偿银行债务。
此次腾迁行动不仅彰显了新区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表明了新区法院保护民生权益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新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加大对抗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坚守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