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该机构主要从事中小学生电子科技与自然科学等科技类校外培训业务,其中3D打印作为新兴科技课程,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然而某些特殊的3D打印物品,例如枪具、刀具等可能构成安全隐患。对此,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剖析教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督促该机构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安全管理贯穿教学全过程。
随后,检察官以校外培训机构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的特殊属性,从强制报告的出台背景、报告主体、需报告情形、报告途径、报告免责以及不报告的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讲,并向其发放强制报告手册。
宣讲结束后,该机构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安全提示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绝不再向未成年人打印、展示、提供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器具,在教育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安全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争做未成年人保护的积极参与者。
下一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教育、科技、文旅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行业自律,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规范运营。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