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事后默许占有巨款,家中被盗亦不报案,受贿故意明确,应以受贿罪论处。”“孙某退还意愿真实,因奔丧、出差等客观障碍未退成。不能以事后偶然失窃反推事前故意,违背主客观一致,不构成受贿。”宽城区院一队(控方)、绿园区院二队(辩方)围绕“孙某受贿案”展开控辩。双方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要件,立足证据层层阐释观点,针锋相对、各抒己见,拉开本场论辩赛事的序幕。“赵某虽无身份,但归集需求、分配赃款,实质推动权钱交易,应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赵某与孙某无接触、无共谋,缺乏受贿的意思联络,其行为本质应评价为行贿罪。”第二场对决,由朝阳区院一队(控方)与朝阳区院二队(辩方)同台论法,两支同院队伍聚焦“赵某行受贿案”展开切磋。你来我往之间,双方见招拆招,法理思辨持续升温,将现场氛围推向高潮。
“本次论辩赛不仅是对全市刑检干警业务素能的一次高强度检验,更是推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的重要实践。”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全体刑事检察干警要以此次竞赛为新起点,将赛场上淬炼的严密逻辑与法治情怀反哺办案一线,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践行初心使命,持续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人才根基。
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现场观赛,“沉浸式”感受这场法理碰撞、智慧交锋的思辨盛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出席活动,并为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
激烈论辩落下帷幕,经评审现场打分、复核统计,最终评出“最佳辩手”1名、“优秀辩手”11名,3个基层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同时依据各参赛队伍赛事得分,确定团体一、二、三名。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