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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法庭举办第十二期“金融审判讲堂”专项业务研学
为强化跨区域专业审判协同,凝聚金融审判共识,精准服务保障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工作,近日,长春金融法庭依托“金融审判讲堂”开展专项业务研学活动,多方共同搭建金融司法与监管双向沟通的实务交流平台。

本次活动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四地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同步开展,特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人身险处副处长、财险处副处长进行授课,四地两级法院干警300余人参加学习。活动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主持,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保险行业相关人员,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春金融法庭、朝阳法院、南关法院、宽城法院部分干警现场参加学习。

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产业要素加速流动,金融纠纷跨区域交织愈发凸显。为推动跨区域审判协作提质增效,本次研学积极探索“一地办班、多地同步学习”模式,打破地域壁垒,把金融监管一线实务经验引入审判业务课堂,推动司法裁判视角与行业监管视角互学互鉴,以实战化研学夯实都市圈金融风险协同防范基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人身险处副处长围绕人身保险领域实务重点难点进行讲解,梳理当前人身保险行业监管制度框架,结合行业实践案例,剖析保险合同纠纷审理中的常见争议,重点厘清司法裁判与行业监管之间的边界,阐释监管认定不能直接等同于司法裁判结论的实务要义,对销售误导、“双录”履职、代理退保等高频纠纷的审理思路作出提示,为法官准确甄别证据、把握事实认定尺度提供监管一线的参考视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财险处副处长聚焦财产保险业务,系统梳理财产保险主要业务类型与全流程监管要求,以小切口阐述“保险系‘风险兜底’”的内涵,结合车险、责任险等领域典型纠纷,讲解保险行业监管制度规则,辨析消费维权与司法诉讼的区别,明确信访、投诉处理结果不等同于司法裁判依据,深入分析监管核查的评判逻辑与民事审判证据审判标准的差异,分享行业风险防控经验,为法官审理财产保险类案件提供务实参考。

研学过程中,参会人员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保险纠纷司法审判认定中的难点、堵点展开充分研讨交流,为矛盾综合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参考。

“一城启讲、圈域同学”既是金融司法与监管双向互鉴的重要载体,也是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专业审判协同的一次先行探索。下一步,长春金融法庭将持续夯实“金融审判讲堂”特色平台,深化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联动,做实做细都市圈跨域联动工作,聚焦金融领域新类型、疑难复杂问题搭建业务交流载体,凝聚跨区域审判共识,健全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为精准服务保障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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