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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5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暨“双百”报告会召开
10月20日,长春市双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5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暨“双百”报告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打击新型黑恶犯罪的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双阳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邀请吉林大学特聘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围绕“黑恶势力犯罪的界分与软暴力的司法认定”作专题辅导。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结合近年来全国及省内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政策演进脉络,从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特征边界、证据认定标准“三个维度”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政治属性等“五个板块”,对黑恶势力犯罪与普通违法犯罪的区分标准进行了清晰阐释。同时,针对实践中争议较多的“软暴力”认定问题,围绕滋扰纠缠、虚假造势、胁迫威慑等常见表现形式,结合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难点、痛点,拆解了司法认定的核心要素与实操规范。整场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基层政法工作实际,为参会干部精准把握执法尺度、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明确指引。

就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以本次专题学习为契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打击黑恶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高度,深刻领会这部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实践价值、核心要义,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要结合职责定位,统筹推进工作落实。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能力和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权限、程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营造浓厚氛围。要持续深化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学习培训和宣传,分层分类抓好党政干部、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打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持久战,确保双阳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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