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伟检察长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传统业务,新修订的监狱法将检察监督相关规定扩充为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多个章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锚定“四个重要”,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务实、担当、奋进的工作状态,提质效、抓特色、创品牌、守底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围绕进一步推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苗伟检察长强调,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树牢依法监督、一体监督、全面监督、同步监督、合力监督、精准监督理念,准确把握“六对关系”,恪守刑事执行监督职责边界,完善一体履职机制,加强全流程监督和全方位监督,统筹程序监督与结果监督,提高监督刚性,不断提升刑事执行环节宽严相济政策落地质效。
要着力强化基本职能,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紧盯入刑流转关口,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严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程序实体标尺,更好促进教育改造。依法提出社矫监督意见,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监督,加强日常监管活动和安全防范检察,依法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要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充分释放“派驻+巡回+科技”机制效能。配齐配强派驻检察人员,制定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职责清单,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打造一批品牌派驻检察室。深化巡回检察,统筹用好常规、专门、机动等多种巡回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刑罚执行、监管执法深层次问题。主动融入政法智能化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数据共享,统筹开展监督模型的研发应用,拓宽监督线索来源,释放数字检察“驱动”效应。
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个监督案件办理中。坚持以赛促训、以训促用,着力培养刑事执行检察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融入省检察院“五个一体”机制建设,推动“三个管理”贯通落实到刑事执行检察各环节,打造具有吉林辨识度的刑事执行检察品牌。大力倡导“干事创业八种风气”,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聂施恒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要认真学习用好此次培训成果,找准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入点,准确把握“四个重要”“六对关系”,加强基本职能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制度机制,锻造过硬队伍。要扎实做好新修订监狱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积极推进假释制度适用,深化完善调查核实、检察听证等制度。要深化外部协作,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监狱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交流互动,形成监督合力,全力推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活动邀请了山东省检察院相关人员讲解演示山东刑事执行检察一体化监督平台使用情况。长春市、吉林市、白城市、延边州检察院,赉宁地区、长春市城郊地区、吉林市城西地区、通榆县、柳河县检察院进行经验交流。
省人大代表王哲、赵月,省政协委员曹雪,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吉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为军,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省法院执行局局长任继强,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董万存,省监狱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初冬,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永咏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并进行座谈交流。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国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立东,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彦娥、周凯东,各市州分检察院检察长及分管院领导,各派出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