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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县政法单位和干警、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即日起面向我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征集9个方面问题线索。现将相关投诉举报受理内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漠视人民群众、经营主体合理诉求的;
(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的;
(三)以行政或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滥用职权的;
(四)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损害当事人人身权利或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案件办理违反法定程序或违规超期办案,滥用自由裁量权,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影响公正裁决的;
(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无正当理由久执不结,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
(七)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涉企案件处理的;
(八)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以其它各种形式从企业获利的;
(九)其它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县委政法委
公开电话:0434-4220959
举报邮箱:ytzfjd1@163.com
(二)县法院
公开电话:0434-3196371
举报邮箱:ytfygbk@163.com
(三)县检察院
公开电话:0434-4232000
举报邮箱:yyttjjccyy@163.com
(四)县公安局
公开电话:12389
举报邮箱:1273387922@qq.com
(五)县司法局
公开电话:0434-4375685
举报邮箱:ytxfzbgs@163.com
三、线索征集时间
集中受理线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此后转入常态化受理。
四、举报投诉须知
(一)为提高线索核实查办效率,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问题,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不提倡重复反映。没有明确反映对象或投诉请求的,将不予受理。
欢迎全县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