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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高效调处矛盾 守护涉农经营“钱袋子”

农业稳则乡村稳,民生安则百业兴。为全力护航辖区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化解涉农经营领域矛盾纠纷,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根基,永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服务融入乡村发展全过程、各领域,聚焦涉农债务、经营纠纷等高频民生案件,推行柔性化解、高效调处的司法工作模式,着力破解涉农主体经营难题、化解群众急难愁盼。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大额涉农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涉农经营从业者。2024年,原告向被告公司及两名自然人出借资金2007040元,案涉款项专项用于被告猪场经营周转,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一分,2025年年底还款。当日,各方在该公司办公室共同签订借据,全体借款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合法、依法成立。借款到期后,因市场波动、收成收益不及预期、资金回笼缓慢等多重因素影响,被告经营资金链出现紧张,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原告多次向三名被告催收借款本息,但三名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持续推诿拖延,始终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原告多次协商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名被告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核对借款凭证及催收记录,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考虑到本案资金用于涉农养殖经营,受行业特性影响,被告存在回款周期长、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等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开展调处工作。一方面,向三名被告详细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逾期拖欠借款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正视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量被告经营困境,积极与原告沟通释明,搭建双向协商平台,尽力缩小双方分歧。经承办法官多轮耐心劝导、居中调和,双方互谅互让、自愿和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三名被告承诺于2026年年底分期足额清偿全部欠款,原告自愿放弃部分逾期利息。

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有法护航。下一步,永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经营、小微企业、民营市场主体纠纷案件,持续优化速裁快审、快调快结工作模式,以高效、便捷、温情的司法服务化解各类纠纷,护航辖区涉农产业和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来源:永吉县人民法院

初审:孙建安

复审:金珊

终审:刘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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