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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双阳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双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美化黑恶犯罪分子、宣扬暴力、约仗斗狠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养号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超限超载暴力闯卡、勾结从业人员垄断物流运输、欺压合法运输企业、扰乱客运货运市场秩序、妨碍公务执法的“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贩卖、运输、吸食毒品,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八)胁迫、利诱、教唆、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九)公职人员参与黑恶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且有具体案事件指向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十)其他具备一定有组织犯罪特征、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敏感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31-84778101 工作日8:30——17:00时

   电子邮箱: syqshb2024@126.com

   信件举报地址:双阳区扫黑办(双阳区委228室),邮政编码:130600。

   特此公告



                                         双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3日
长春市双阳区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