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的主题要求,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发展防线,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进企业、入社区”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送到群众身边。 进企业:面对面讲法,拧紧“安全阀” 在辖区加油站,检察干警向辖区内加油站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安全生产宣传单,深入普及了《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权利义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核心条款,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检察干警还重点提醒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日常警示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疲劳作业,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入社区:心贴心普法,织密“防护网” 在社区广场、市场,检察干警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针对社区居民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电动车违规充电、楼道堆物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其中的法律风险与危害后果。 活动中,干警们还特别提醒老年人和儿童注意家庭日常安全,如正确使用电器燃气、不随意玩火、熟悉逃生通道等,引导大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百余份,宣传受众达百余人。下一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履职,结合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法律监督工作,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初审:胡玉莹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