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艳)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房产过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亲属间的财产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亲情代偿纾困境 协议履约起纠纷
原告系被告郭某的父母,被告郭某与被告陈某曾为夫妻关系,二人于202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后,二人婚内共有房产的银行贷款一直未能按期偿还。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家庭责任的担当,二原告与银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以自身积蓄将所欠贷款全部结清。
贷款结清后,郭某、陈某二人共同商议,一致同意将案涉房产过户至郭某父母名下,并签订了《买卖协议》。然而,在后续办理过户手续时,二原告多次联系陈某协商具体事宜,陈某始终不予配合。无奈之下,郭某父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履行协议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柔性调解释法理 情理交融解心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姜晶认真查阅卷宗、梳理案件脉络,精准把握纠纷核心。考虑到本案并非简单的合同违约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的亲属关系,矛盾背后交织着法律争议与家庭情感纠葛。若简单以判决结案,虽能厘清法律权责,却难以彻底化解心结,甚至激化家庭对立情绪。
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官决定以柔性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陈某清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案涉《买卖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拒不配合过户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立足亲情情理,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感念长辈无私代偿还贷的良苦用心,深刻阐释家庭和睦的重要意义。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温情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隔阂与矛盾,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配合原告完成案涉房产过户手续,这场僵持许久的家庭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恪守诚信守约定 法理温情护家事
本案是典型的婚姻家庭衍生财产纠纷,也是群众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家事矛盾。夫妻离婚后,对婚内共有财产的处置、相关协议的履行,均需严格恪守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是各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及时履行约定,不得无故违约、肆意反悔。
本案中,父母主动为子女代偿贷款,是亲情与担当的体现,用无私付出化解了子女的债务危机、保全了家庭财产。子女更应心怀感恩、信守承诺,积极履约配合,以诚信之举回应长辈温情。家事纠纷的化解,既要靠法律定分止争,也要靠情理温润人心。
针对此类家事财产纠纷,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离婚处置共有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务必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限及责任归属,及时依法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避免权责模糊引发纠纷。协议签订后,各方应自觉诚信履约,拒不履行合法有效协议的,守约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九台法院将持续深耕家事审判工作,坚持柔性司法、温情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制度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优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家事案件,以法理融情理、以司法暖民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