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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桦甸法院多措并举探索物业纠纷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桦甸市人民法院致力于打造全流程多途径高效率的物业纠纷化解新机制,通过与综治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调解员等协调联动,形成多方合力,有效推动了物业纠纷案件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2025年1月至今,共成功调解物业纠纷案件368件,调解成功率为62%。

  “司法赋能+综治中心”同向发力,引导纠纷前端化解

桦甸某物业公司与杨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杨某以小区绿化不合理、卫生清理不到位、规划不合理等理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随即被分配给综治中心调解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综治中心调解员联合法院法官,共同核查案件纠纷焦点如物业费拖欠、服务瑕疵等问题,通过“法律释明+情理疏导”促成协商。最终杨某同意交纳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该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

  桦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入驻桦甸市综治服务中心以来,与综治中心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针对纠纷焦点,通过资源整合、职能互补,让矛盾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变为“协同作战”。自该模式推行以来,桦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综治中心共开展示范调解8场,平均调解周期缩短至7天,群众满意度高达95%以上,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法院+代表委员”组合联动,打造解纷新模式 2023年12月20日,桦甸某物业公司开始为桦甸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潘某系该小区业主,欠缴物业公司物业费共计757元。物业公司多次催要物业费未果,遂将潘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桦甸法院立即通过社区共享法庭联络点,邀请联络法官、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织各方开展调解,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业主当即清结了剩余拖欠款项。

  一直以来,桦甸法院积极拓展解纷新空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化调解团队,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入法院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调解工作中具有社会威望高、群众基础好、沟通化解能力强的优势,推动物业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自共享法庭成立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诉前及诉中参与物业纠纷案件调解23件,其中调解成功14件。

  “法官+社区调解员”齐抓共治,物业纠纷合力解

  桦甸某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业主张某在入住后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打扫卫生且服务态度不佳,故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后,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联调机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小区,耐心听取业主的意见,深入了解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找到双方的矛盾焦点。调解员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一方面耐心向业主阐释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其充分了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涉案业主均在调解现场履行了物业费缴纳义务,物业公司当场申请撤回起诉。

  桦甸法院创新推出“法官+社区调解员”联合示范调解模式。调解前,法官会提前梳理同类纠纷的法律要点、争议焦点和化解难点,从法律条文解读、责任划分界定等专业角度进行引导,调解员凭借对社情民意的熟悉,从情理疏导、利益平衡等方面进行沟通。法院与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联动配合,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体现,这不仅使矛盾纠纷化解率大幅上升,同时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示范裁判+普法宣传”双管齐下,物业纠纷超前解

  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判决,以“示范裁判”为后续案件调解、化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标准,推动物业纠纷妥善化解,着力解决批量物业纠纷化解难度大、矛盾易升级等难题。对各类典型案例通过新媒体大力宣传,载明裁判要旨,提示诉讼风险,引导业主合理维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提供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法治讲座等,助力提升社区人员的解纷能力,定期到各小区开展普法宣传,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批”。

  物业“小纠纷”,却有“大文章”。桦甸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源头预防、多方参与、前端化解的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舒适、幸福的安居环境。

桦甸市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