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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暖人心 高效化解跨省农民工薪资纠纷

“李凯,你们拿到工资了吗?”“工资已经顺利拿到,太感谢你们司法所的帮忙了!”近日,长白县司法局十二道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农民工薪资纠纷,帮助19名四川籍务工人员足额追回劳动报酬,安心踏上返乡路途,用法治力量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2026年10月12日清晨,19名四川籍农民工在十二道沟镇政府相关领导、边境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焦急来到十二道沟司法所寻求帮助。此前,该批农民工在当地水利工程中从事石笼施工作业。务工期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待料情况,影响施工进度和务工收入。工人们不想在干了,要求施工方结算薪资,施工方以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需要返工为由,不予结算工资,双方矛盾僵持不下。

农民工认为,停工待料并非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方也应支付停工待料期间的薪资,并要求施工方结算工资、承担19人返乡路费。施工方则表示,停工待料属于施工现场客观情况,不同意支付待工期间薪资,且现有工程存在质量瑕疵,需返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报酬,同时双方未事先约定返乡路费,不予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升级,随后向十二道沟边境派出所求助,最终交由司法所介入调解。

为快速化解矛盾、防止纠纷扩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并组织农民工推选代表进入调解室开展专项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梳理案件细节,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

 

工作人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农民工享有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法定权利,用工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双方已形成合法劳务关系,务工人员实际提供劳务后,用工方应当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报酬,不得以施工瑕疵为由随意拒付、拖欠薪资。

工作人员客观厘清双方责任,指出施工方作为用工主体,承担现场管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职责,本次工程返工、工期延误,施工方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定过错;而农民工主张的返乡路费,无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同时,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化解问题。

 

经过多轮细致沟通、耐心斡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施工方按照农民工实际完成工程量,同意一次性结清施工人工费1.1万元;农民工自愿放弃停工待料期间薪资及返乡路费的全部诉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纠纷圆满化解、工资足额兑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农民工代表李凯,确认工资全部到账。暖心的回访电话,为这场跨省劳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长白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韩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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